【3】
飆哥笑了笑:「我也知道他是溺死,但是我心裡總有疑,所以昨晚就請示了領導,為了防止有意外況出現,決定解剖。」
「什麼疑?」
「小孩死了,而且從的斑來看,前一晚還和李斌發生了關係,李斌是知道我們要對小孩的進行檢驗的,那麼他應該害怕他的犯罪行為被我們發現,他還能那麼悠閒自得地去捕魚?那他心理素質也太好了,太沒心沒肺了吧?」飆哥有竹地說道,「另外,仔細看看他的雙手,很乾淨。」
「手?乾淨?這個說明不了什麼吧?」我問道。
「我也不敢說這個能代表什麼,但是我知道,他如果是在水草叢生的地方落水,被水草纏住溺亡的話,據痙攣的理論,他的手中沒有泥沙,也應該有水草,對吧?」
我知道,溺水死亡的,因為求生的驅使加之溺水窒息死亡導致的痙攣,通常會在手指夾中間發現泥沙和水草。
而李斌的雙手鬆弛、乾淨。
我們悶聲不響地對李斌的進行了系統解剖。除了表檢驗中發現的溺死徵象,李斌的臟瘀、左右心臟心不一致、肺水腫有捻發1、氣管發現了泥沙和水草、胃大量的溺,加之硅藻與現場水樣硅藻認定同一,這些徵象統統證實了李斌是在那個小水塘中溺水死亡的。
『1捻發:溺死的人,因為肺吸大量的,導致肺泡充滿。法醫用手肺組織,覺到像是一縷頭髮,這種覺稱為捻發,用於診斷是否存在溺死的肺臟改變。』
經過兩個小時的解剖檢驗,除了證實李斌是溺死,再沒有其他的發現,這一點讓我和飆哥都異常沮喪。
我們用手撐著解剖臺,就這樣一左一右傻傻地盯著,突然,飆哥的眼神又亮了。
我順著飆哥的眼神去,死者李斌的腋下彷彿有些異常,但是又不能確證。
「這裡像是出啊!」飆哥說道,「切開看看。」
皮下出、斑和腐敗形的皮異常,通常況下是據經驗,用眼就可以進行鑑別,但是有的時候是比較難區分的,這時需要切開皮觀察皮切面的狀態,來分辨的異常究竟是損傷還是斑或是腐敗。
我用手刀小心地沿著不一致區域的中央切開,居然發現了死者的雙側腋窩裡有片狀的皮下出!
「這裡的皮下出,可不多見啊。估計有損傷也是玩雙槓玩的。」我調侃道。
「很簡單,這裡的損傷有可能是別人用雙手在死者腋窩著力、拖拽他形的。」被飆哥一說,我茅塞頓開。
「而且既然是出,就說明有生活反應1,是生前形的。」結論已經在我的腦海裡翻騰,「但是,你怎麼能確證這兩出和李斌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呢?」
『1生活反應:人活著的時候才能出現的反應,如出、充、吞嚥、栓塞等,是判斷生前傷、死後傷的重要指標。』
「皮下出是有固定模式的轉軌過程的。」飆哥用胳膊肘向上推了一下眼鏡,「皮下出的初期,可能不會在皮的表面上表現出來,但是會逐漸在皮上顯現,最初是紫,然後出逐漸被吸收,含鐵黃素形,皮下出的會變為青紫、青、黃綠,甚至變黃褐。」
「你的意思是說,雙腋下出後不久,李斌就死亡了,所以才未在皮表面表現明顯。既然這樣,這兩塊出的形,離李斌死亡的時間很短暫,所以就應該和李斌的死亡有關。」我舉一反三。
「我剛才說了,這裡的損傷應該是在李斌腋下著力、拖拽李斌形的,而且這個時候李斌沒有死。」飆哥若有所思地說,「那麼……」
「李斌當時是昏迷的!」我搶著說。
「現在應該怎麼辦呢?」飆哥笑著問我。
我二話沒說,提取了死者的心、胃組織和部分肝臟,送往毒化驗部門進行檢驗。
「我們打開李斌胃的時候,胃容很充盈,沒有酒味。」我說,「這說明李斌是進餐後不久死亡的,而且他沒有喝酒,那麼只可能是藥使他昏迷了。」
我想了一想,接著說:「因為他是在深度昏迷的狀態裡被人扔水中的,所以他雖然有明顯的溺死徵象,但他的雙手沒有抓握泥沙和水草的痕跡。」
飆哥讚許地點點頭:「分析得很棒,會結合之前的表檢驗進行分析了。正如你說的,這起案件的嫌疑人很有可能利用了死者生前是捕魚人這一況,故意將死者用藥致昏,扔水中,偽裝意外溺死。」
「如果是這樣,那麼嫌疑最大的就是陳玉平了。」飆哥看了看天花板,「的兒因為被李斌這個禽殘害而自殺,陳玉平的殺人機已經有了。而且,不知你注意到沒有,陳玉平到達兒自殺死亡現場時,還有我問問題的時候,的眼神都很反常。」
我想了想。是啊,看到自己兒的,不悲反怒,對是否是親生這個問題的過激反應,都顯出陳玉平心的反常。
解剖檢驗結束了,我和飆哥回到了辦公室。我們沒有說話,都不約而同地陷了沉思:如果證實了李斌是被他人殺死的,那麼怎麼尋找證據去指向犯罪分子呢?
毒化驗結果出來了,在李斌的心、胃和肝中均檢出了安眠藥分。
飆哥的推斷被印證了。也就是說,我們功地從幾個細微的異常現象中,發現了一起命案的存在。
辦案人員坐在我們的辦公室,像聽天方夜譚一樣聽完了我們的推斷,然後問道:「那這起案子的偵破,怎麼下手呢?有什麼好建議嗎?」
我瞬間被問住了。是啊,這樣的案子,沒有檢驗出其他的相關生證,應該怎麼偵破呢?總不能據陳玉平有犯罪機就定的罪吧?
「有一個辦法可以試試。」飆哥說,「小孩自殺的那天,我們都看見陳玉平坐一輛車來到現場,然後又坐車離開。從這個時候開始,你們調查的行軌跡,注意調取醫院或者藥店附近的監控錄像哦。」
調查結果很快就反饋上來了。據陳玉平所說,離開小孩自殺現場後,就乘車回到了打工所在的工廠,辭掉了工作,然後乘坐公車、的回到家裡。但是匿了一個重要問題:中途下了公車,進出了公車站附近的藥店後又搭下一班公車離去。這個重要證據被藥店旁的一個監控錄像記錄了下來。
「好吧,一方面審訊陳玉平,一方面找藥店的醫生詢問、辨認。」飆哥和我一樣,雖然知道案件就這樣破獲了,但是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。我們知道,這起殺人案件的起源是一個母親的憤怒。
被帶到刑警隊的陳玉平已經知道事敗,沒有做任何抵抗,直接代了事的原委:「我和李斌結婚的時候已經懷孕了,孩子出生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不是他的兒。當時他說他原諒我了,我信以為真,但我沒有想到的是,他居然藏得這麼深,居然在十多年後這樣報復我。他打我的兒,還打我。我被打得遍鱗傷,一氣之下就離家出去打工。前不久,我知道他居然趁我離家打工之際,多次強我兒,從那時候起,我就有了殺他的想法。兒的死,更堅定了我的念頭,我一定要殺了這個禽。」此時的陳玉平已經淚流滿面,但眼淚掩飾不住的是表裡的殺氣,「我買了安眠藥,回到家裡時,這個畜生已經自己吃了晚飯。我就往他燉的湯裡放了安眠藥。他喝了湯很快就睡得和死豬一樣,我整理好他的服,拿了他平時捕魚的件,把他拖上了門口的三車,運到水塘邊,把他扔進了那片水塘裡。」
刑警隊長面鐵青地向我們介紹了陳玉平代的況。我知道我們都一樣,為這起慘劇到惋惜。
「究竟是誰錯在先呢?」我茫然地看著法醫中心上空蔚藍的天,「為什麼不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呢?」
「誰錯都已經不重要了,可憐的是一個無辜小的生命,就這樣為了這段孽緣的犧牲品。」飆哥同樣慨。
【3】
飆哥笑了笑:「我也知道他是溺死,但是我心裡總有疑,所以昨晚就請示了領導,為了防止有意外況出現,決定解剖。」
「什麼疑?」
「小孩死了,而且從的斑來看,前一晚還和李斌發生了關係,李斌是知道我們要對小孩的進行檢驗的,那麼他應該害怕他的犯罪行為被我們發現,他還能那麼悠閒自得地去捕魚?那他心理素質也太好了,太沒心沒肺了吧?」飆哥有竹地說道,「另外,仔細看看他的雙手,很乾淨。」
「手?乾淨?這個說明不了什麼吧?」我問道。
「我也不敢說這個能代表什麼,但是我知道,他如果是在水草叢生的地方落水,被水草纏住溺亡的話,據痙攣的理論,他的手中沒有泥沙,也應該有水草,對吧?」
我知道,溺水死亡的,因為求生的驅使加之溺水窒息死亡導致的痙攣,通常會在手指夾中間發現泥沙和水草。
而李斌的雙手鬆弛、乾淨。
我們悶聲不響地對李斌的進行了系統解剖。除了表檢驗中發現的溺死徵象,李斌的臟瘀、左右心臟心不一致、肺水腫有捻發1、氣管發現了泥沙和水草、胃大量的溺,加之硅藻與現場水樣硅藻認定同一,這些徵象統統證實了李斌是在那個小水塘中溺水死亡的。
『1捻發:溺死的人,因為肺吸大量的,導致肺泡充滿。法醫用手肺組織,覺到像是一縷頭髮,這種覺稱為捻發,用於診斷是否存在溺死的肺臟改變。』
經過兩個小時的解剖檢驗,除了證實李斌是溺死,再沒有其他的發現,這一點讓我和飆哥都異常沮喪。
我們用手撐著解剖臺,就這樣一左一右傻傻地盯著,突然,飆哥的眼神又亮了。
我順著飆哥的眼神去,死者李斌的腋下彷彿有些異常,但是又不能確證。
「這裡像是出啊!」飆哥說道,「切開看看。」
皮下出、斑和腐敗形的皮異常,通常況下是據經驗,用眼就可以進行鑑別,但是有的時候是比較難區分的,這時需要切開皮觀察皮切面的狀態,來分辨的異常究竟是損傷還是斑或是腐敗。
我用手刀小心地沿著不一致區域的中央切開,居然發現了死者的雙側腋窩裡有片狀的皮下出!
「這裡的皮下出,可不多見啊。估計有損傷也是玩雙槓玩的。」我調侃道。
「很簡單,這裡的損傷有可能是別人用雙手在死者腋窩著力、拖拽他形的。」被飆哥一說,我茅塞頓開。
「而且既然是出,就說明有生活反應1,是生前形的。」結論已經在我的腦海裡翻騰,「但是,你怎麼能確證這兩出和李斌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呢?」
『1生活反應:人活著的時候才能出現的反應,如出、充、吞嚥、栓塞等,是判斷生前傷、死後傷的重要指標。』
「皮下出是有固定模式的轉軌過程的。」飆哥用胳膊肘向上推了一下眼鏡,「皮下出的初期,可能不會在皮的表面上表現出來,但是會逐漸在皮上顯現,最初是紫,然後出逐漸被吸收,含鐵黃素形,皮下出的會變為青紫、青、黃綠,甚至變黃褐。」
「你的意思是說,雙腋下出後不久,李斌就死亡了,所以才未在皮表面表現明顯。既然這樣,這兩塊出的形,離李斌死亡的時間很短暫,所以就應該和李斌的死亡有關。」我舉一反三。
「我剛才說了,這裡的損傷應該是在李斌腋下著力、拖拽李斌形的,而且這個時候李斌沒有死。」飆哥若有所思地說,「那麼……」
「李斌當時是昏迷的!」我搶著說。
「現在應該怎麼辦呢?」飆哥笑著問我。
我二話沒說,提取了死者的心、胃組織和部分肝臟,送往毒化驗部門進行檢驗。
「我們打開李斌胃的時候,胃容很充盈,沒有酒味。」我說,「這說明李斌是進餐後不久死亡的,而且他沒有喝酒,那麼只可能是藥使他昏迷了。」
我想了一想,接著說:「因為他是在深度昏迷的狀態裡被人扔水中的,所以他雖然有明顯的溺死徵象,但他的雙手沒有抓握泥沙和水草的痕跡。」
飆哥讚許地點點頭:「分析得很棒,會結合之前的表檢驗進行分析了。正如你說的,這起案件的嫌疑人很有可能利用了死者生前是捕魚人這一況,故意將死者用藥致昏,扔水中,偽裝意外溺死。」
「如果是這樣,那麼嫌疑最大的就是陳玉平了。」飆哥看了看天花板,「的兒因為被李斌這個禽殘害而自殺,陳玉平的殺人機已經有了。而且,不知你注意到沒有,陳玉平到達兒自殺死亡現場時,還有我問問題的時候,的眼神都很反常。」
我想了想。是啊,看到自己兒的,不悲反怒,對是否是親生這個問題的過激反應,都顯出陳玉平心的反常。
解剖檢驗結束了,我和飆哥回到了辦公室。我們沒有說話,都不約而同地陷了沉思:如果證實了李斌是被他人殺死的,那麼怎麼尋找證據去指向犯罪分子呢?
毒化驗結果出來了,在李斌的心、胃和肝中均檢出了安眠藥分。
飆哥的推斷被印證了。也就是說,我們功地從幾個細微的異常現象中,發現了一起命案的存在。
辦案人員坐在我們的辦公室,像聽天方夜譚一樣聽完了我們的推斷,然後問道:「那這起案子的偵破,怎麼下手呢?有什麼好建議嗎?」
我瞬間被問住了。是啊,這樣的案子,沒有檢驗出其他的相關生證,應該怎麼偵破呢?總不能據陳玉平有犯罪機就定的罪吧?
「有一個辦法可以試試。」飆哥說,「小孩自殺的那天,我們都看見陳玉平坐一輛車來到現場,然後又坐車離開。從這個時候開始,你們調查的行軌跡,注意調取醫院或者藥店附近的監控錄像哦。」
調查結果很快就反饋上來了。據陳玉平所說,離開小孩自殺現場後,就乘車回到了打工所在的工廠,辭掉了工作,然後乘坐公車、的回到家裡。但是匿了一個重要問題:中途下了公車,進出了公車站附近的藥店後又搭下一班公車離去。這個重要證據被藥店旁的一個監控錄像記錄了下來。
「好吧,一方面審訊陳玉平,一方面找藥店的醫生詢問、辨認。」飆哥和我一樣,雖然知道案件就這樣破獲了,但是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。我們知道,這起殺人案件的起源是一個母親的憤怒。
被帶到刑警隊的陳玉平已經知道事敗,沒有做任何抵抗,直接代了事的原委:「我和李斌結婚的時候已經懷孕了,孩子出生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不是他的兒。當時他說他原諒我了,我信以為真,但我沒有想到的是,他居然藏得這麼深,居然在十多年後這樣報復我。他打我的兒,還打我。我被打得遍鱗傷,一氣之下就離家出去打工。前不久,我知道他居然趁我離家打工之際,多次強我兒,從那時候起,我就有了殺他的想法。兒的死,更堅定了我的念頭,我一定要殺了這個禽。」此時的陳玉平已經淚流滿面,但眼淚掩飾不住的是表裡的殺氣,「我買了安眠藥,回到家裡時,這個畜生已經自己吃了晚飯。我就往他燉的湯裡放了安眠藥。他喝了湯很快就睡得和死豬一樣,我整理好他的服,拿了他平時捕魚的件,把他拖上了門口的三車,運到水塘邊,把他扔進了那片水塘裡。」
刑警隊長面鐵青地向我們介紹了陳玉平代的況。我知道我們都一樣,為這起慘劇到惋惜。
「究竟是誰錯在先呢?」我茫然地看著法醫中心上空蔚藍的天,「為什麼不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呢?」
「誰錯都已經不重要了,可憐的是一個無辜小的生命,就這樣為了這段孽緣的犧牲品。」飆哥同樣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