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珠跟著黎想從村子裡走出來,沿著一條盤山路往上走,黎想推著一輛兩個軲轆的車子,金珠跟在他邊,兩人都沉默著。
主要是金珠不想開口,還在糾結這麼跟著一個男子出來究竟是對還是不對。
金珠不開口,黎想也不想說話,他子比較冷,平時在學校就很跟別人往,主要是因為自卑。
其實小時候的黎想子比較活潑,特別跟村子裡的小夥伴們玩,可每次一發生爭執那些小孩子就罵他是野種,為這他沒跟別人打架,回來就跟他媽媽吵架,問媽媽要爸爸,久而久之,媽媽臉上的笑容越來越,子越來越悶,日複一日,年複一年,他那原本年輕漂亮的媽媽終於在一個月明星稀的夜晚投進了桐江,從那以後,黎想再也不跟別人玩了,也不跟別人打架了,連話也很說了。
當然,金珠是不清楚這些的,只知道黎想是沒有父母的。黎想媽媽死的時候金珠還小,也沒什麼記憶,村子裡一開始也有人議論這些,可麻婆拿著菜刀和砧板在自家門口一邊剁稻草紮的小人一邊詛咒,說是村子裡人的唾沫害死了的兒,誰要再在死者上吐唾沫,就是讓兒不得安生,誰要讓兒不安生,做厲鬼也要讓誰家不安生。
鄉下人本來就迷信這些,見罵得這麼狠,哪裡還敢議論這事,況且人都走了,死者為大,於是村子裡的人閉口不再提黎想的父母。
金珠不知道的是,黎想之所以對這麼關照,也是想起了他可憐的媽媽,如果那時他稍微懂事一些,對媽媽好一些,媽媽也許不會走上那條路。
黎想特別痛恨那時年的自己,可是一切都不可能重來了,但是金珠不一樣,金珠還是有機會重來的,而且他也從金珠的眼神裡讀懂了對生命的,也就是這種打了黎想,讓他想盡自己的能力幫一下金珠。
兩個各自想著心事的人爬上了山坡,然後就是下坡。
“你上來吧,我帶著你。”黎想上了單車。
“我,我不會,算了吧。”
金珠看了看單車的後座,如果坐了上去,勢必要挨著黎想的,這男授不親啊。
“你抓著後座,蹦一下就上來了,還有很遠的距離,如果我們兩個走過去,集市就該散了。”黎想以為金珠真的只是單純的不會,忙下了單車,示範了一下。
金珠一聽走過去集市要散了,這一趟豈不白來了?
罷了,反正已經被他親過了,金珠再對自己念了一遍,這個時代的男本就沒有大防,來都來了,還矯什麼?
畢竟有點武功的底子,金珠的子還是蠻靈巧的,蹦了兩下也就蹦上去了,可問題是,這是下坡路,這單車的速度一點都不慢,坐在車後座的金珠一手拎著兩個籃子,一手抓住車後座,搖搖晃晃的,幾次差點把甩下來。
好容易沖到山腳下,又是一段盤山上坡路,借著慣爬了一小段坡,金珠見他速度慢了便主跳下來,隨手了自己的口。
“你,第一次坐單車?”黎想見金珠臉有些白,像是嚇壞了,忙問。
金珠猶豫了一下,點點頭。
“那你去鎮裡念書怎麼辦?”
“啊?”金珠睜大眼睛看著黎想,沒拐過彎來,念書跟坐單車有什麼聯系。
“從我們村子去鎮裡,走路要走一個多小時,夏天還行,你可以早起,天黑得也晚,可冬天怎麼辦?”
“那你說怎麼辦?”金珠知道對方在鎮裡念過三年初中,他把這話說出來,想必是有辦法的。
“你得學著騎單車,騎單車的話有半個小時就能到了。”
“一輛單車多錢?”金珠很快想到了一個現實的問題。
黎想再次看了看金珠,金珠今天穿了一條白底黃花的新子,頭發也綁兩個圓揪揪,黎想不懂這雙丫頭,就是覺得眼前的金珠還怪好看的,可惜腳下的鞋子仍是那雙看不出的球鞋,配不上這人和這服。
“你也別花錢買了,我的單車借你吧,反正我去了縣城也是用不上。”
“這不行,無功不祿。”
“你要真覺得過意不去,能不能偶爾去看看我外婆,我要去了縣城,一個月才能回來一次,我外婆一個人很孤單。”
“這是兩回事,我答應去看你外婆。”
金珠說完立刻就後悔自己造次了,就麻婆那子,見面就說要給金珠兩個耳,金珠要送上去了,還不淨等著挨打了?
“我外婆其實是一個好人。”黎想說完,也不知該怎麼解釋下去,反正在他心裡,外婆是他最親近的人,而且也是世上對他最好的人了。
“我懂。比我婆強多了。”這點金珠的確認可。
至人家一個孤老太太為外孫撐起了一個家,可周水仙做了什麼?
其實,金珠這麼說也不全對,周水仙雖然不待見金珠姐弟四個,但是對金杏和金寶還是很有心的,尤其是對大兒一家,那更是滿滿的心。
所以立場不一樣,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,結論也就不一樣,但是金珠是不會去為周水仙辯解的。
兩人打開了話題,不再像剛開始那樣沉悶,黎想的話也多了起來,主要是他發現金珠對外面的世界很好奇,黎想見識雖然不多,到底在鎮子裡念了三年初中,比金珠還是強多了,所以這一路主要是黎想說,金珠聽得多,偶爾會提個問題,讓黎想把話題繼續下去。
兩人一邊說一邊走,時間倒是也過得快的,不知不覺就爬上了山頂。
站在坡頂往下看,這是四座大山圍城的一片山穀,從山頂到山腳下,都是一圈一圈的吊腳樓,齊齊整整的,山腳下有一大塊平地,平地中間是一座高塔型建築,村子裡有什麼大型活都在這塊平地上舉行,比如說祭祀、慶祝等,還有集市。
“你來過這裡?”黎想問。
金珠點點頭,“我二姑家住這裡。”
“這個村子比我們那邊富裕多了。”
見金珠一臉茫然,黎想又對金珠說了說這個村子的來曆。
原來,這田家寨裡住的都是苗人,當年他們的祖先為了躲避戰,便找了這麼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,這裡有山有水,山腳下有可以開墾的耕地,附近的山腰有可以開墾的梯田,所以他們就選擇了在這裡定居。
原本,這裡的村民也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日子並不富裕,可隨著國家經濟的好轉,旅遊熱的興起,這塊地方不知怎麼被外界發覺了,說這是保存得最完整的苗族部落,完全是原生態的。
於是,田家寨出名了,一波又一波的遊客湧了進來,引起了各級政府的重視,修路,修房子,修旅館、修飯店。
可是遊客們來這裡奔的是想驗原生態的生活方式,人家不喜歡住賓館,更願意住在村民家裡,家中地方寬裕的村民嘗到了甜頭,把家裡的房子收拾一新,開起了客棧和飯館,其實也不是專門的飯館,就是家裡吃什麼,就給客人做什麼,百分百的原生態。
有那頭腦聰明的,見此也趕加蓋了房子,所以這麼多年過去了,這裡的村民現在家裡幾乎都開起了客棧和飯館,日子也就富裕起來了,再不濟的,也知道種點菜和養點鴨賣,連帶附近的幾座村子也跟著借了,可以到這裡的集市來賣菜賣糧食。
“這裡的村民有兩千多戶,還有世襲的苗王,你二姑家是做什麼的?”黎想問。
“好像他們家也開了客棧。”
黎想一說,金珠也想起來了,今年正月裡田長順騎著托車來接金珠姐幾個去住了一天,好像當時家裡還有客人,聽口音不是當地的,人家說的是標準的話。
“好了,我們騎車下去吧,快點去,趁著這會人多,東西能好賣一點。”黎想說完又騎上了單車。
這一次金珠靈巧多了,也不太害怕了,一盞茶的功夫兩人就沿著大道到了坡底,一路上金珠看到了不遊客,有的背著行李,有的是空著手,金珠留意的是那些小孩子的穿著,這裡的人出去一次不易,要是有價格合適樣子漂亮的服,金珠相信大家還是願意購買的。
“我們先去賣糍粑,一會領你去鋪子裡看繡線。”黎想把車子停靠在一棵樹下,領著金珠往人群裡走。
金珠也不懂,是第一次來市集,跟著黎想到了賣吃食的地方,黎想放下自己的籃子,打開上面的手巾,拿出一個糍粑擺在手巾上面,然後開始吆喝起來。
“賣糍粑了,賣糍粑了,一塊錢兩個,香香甜甜的純手工糯米糍粑。。。”
金珠一看他這樣,肯定不是第一次來,倒是有幾分佩服他,在的印象裡,讀書人應該都是很清高的。
金珠見他擺開了架勢,也從自己的籃子裡拿出兩條子,可是不會擺,也不會賣。
“你這是做什麼?”
“我想把這兩條子賣了,是我自己做的。”
“你會做服?”問完之後,黎想忽然明白過來,好像金珠的媽媽以前就是一個裁。
“賣服的要去那邊,你去那邊看看,順便問問別人的服什麼價錢。”黎想指著西北角說。
金珠聽了,拎著籃子往西北角走去,剛走兩步,黎想追了過來,“我跟你一起去,那邊沒有賣吃的,興許我去了還能好賣一點。”
金珠笑了笑,知道他這是擔心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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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珠跟著黎想從村子裡走出來,沿著一條盤山路往上走,黎想推著一輛兩個軲轆的車子,金珠跟在他邊,兩人都沉默著。
主要是金珠不想開口,還在糾結這麼跟著一個男子出來究竟是對還是不對。
金珠不開口,黎想也不想說話,他子比較冷,平時在學校就很跟別人往,主要是因為自卑。
其實小時候的黎想子比較活潑,特別跟村子裡的小夥伴們玩,可每次一發生爭執那些小孩子就罵他是野種,為這他沒跟別人打架,回來就跟他媽媽吵架,問媽媽要爸爸,久而久之,媽媽臉上的笑容越來越,子越來越悶,日複一日,年複一年,他那原本年輕漂亮的媽媽終於在一個月明星稀的夜晚投進了桐江,從那以後,黎想再也不跟別人玩了,也不跟別人打架了,連話也很說了。
當然,金珠是不清楚這些的,只知道黎想是沒有父母的。黎想媽媽死的時候金珠還小,也沒什麼記憶,村子裡一開始也有人議論這些,可麻婆拿著菜刀和砧板在自家門口一邊剁稻草紮的小人一邊詛咒,說是村子裡人的唾沫害死了的兒,誰要再在死者上吐唾沫,就是讓兒不得安生,誰要讓兒不安生,做厲鬼也要讓誰家不安生。
鄉下人本來就迷信這些,見罵得這麼狠,哪裡還敢議論這事,況且人都走了,死者為大,於是村子裡的人閉口不再提黎想的父母。
金珠不知道的是,黎想之所以對這麼關照,也是想起了他可憐的媽媽,如果那時他稍微懂事一些,對媽媽好一些,媽媽也許不會走上那條路。
黎想特別痛恨那時年的自己,可是一切都不可能重來了,但是金珠不一樣,金珠還是有機會重來的,而且他也從金珠的眼神裡讀懂了對生命的,也就是這種打了黎想,讓他想盡自己的能力幫一下金珠。
兩個各自想著心事的人爬上了山坡,然後就是下坡。
“你上來吧,我帶著你。”黎想上了單車。
“我,我不會,算了吧。”
金珠看了看單車的後座,如果坐了上去,勢必要挨著黎想的,這男授不親啊。
“你抓著後座,蹦一下就上來了,還有很遠的距離,如果我們兩個走過去,集市就該散了。”黎想以為金珠真的只是單純的不會,忙下了單車,示範了一下。
金珠一聽走過去集市要散了,這一趟豈不白來了?
罷了,反正已經被他親過了,金珠再對自己念了一遍,這個時代的男本就沒有大防,來都來了,還矯什麼?
畢竟有點武功的底子,金珠的子還是蠻靈巧的,蹦了兩下也就蹦上去了,可問題是,這是下坡路,這單車的速度一點都不慢,坐在車後座的金珠一手拎著兩個籃子,一手抓住車後座,搖搖晃晃的,幾次差點把甩下來。
好容易沖到山腳下,又是一段盤山上坡路,借著慣爬了一小段坡,金珠見他速度慢了便主跳下來,隨手了自己的口。
“你,第一次坐單車?”黎想見金珠臉有些白,像是嚇壞了,忙問。
金珠猶豫了一下,點點頭。
“那你去鎮裡念書怎麼辦?”
“啊?”金珠睜大眼睛看著黎想,沒拐過彎來,念書跟坐單車有什麼聯系。
“從我們村子去鎮裡,走路要走一個多小時,夏天還行,你可以早起,天黑得也晚,可冬天怎麼辦?”
“那你說怎麼辦?”金珠知道對方在鎮裡念過三年初中,他把這話說出來,想必是有辦法的。
“你得學著騎單車,騎單車的話有半個小時就能到了。”
“一輛單車多錢?”金珠很快想到了一個現實的問題。
黎想再次看了看金珠,金珠今天穿了一條白底黃花的新子,頭發也綁兩個圓揪揪,黎想不懂這雙丫頭,就是覺得眼前的金珠還怪好看的,可惜腳下的鞋子仍是那雙看不出的球鞋,配不上這人和這服。
“你也別花錢買了,我的單車借你吧,反正我去了縣城也是用不上。”
“這不行,無功不祿。”
“你要真覺得過意不去,能不能偶爾去看看我外婆,我要去了縣城,一個月才能回來一次,我外婆一個人很孤單。”
“這是兩回事,我答應去看你外婆。”
金珠說完立刻就後悔自己造次了,就麻婆那子,見面就說要給金珠兩個耳,金珠要送上去了,還不淨等著挨打了?
“我外婆其實是一個好人。”黎想說完,也不知該怎麼解釋下去,反正在他心裡,外婆是他最親近的人,而且也是世上對他最好的人了。
“我懂。比我婆強多了。”這點金珠的確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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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金珠這麼說也不全對,周水仙雖然不待見金珠姐弟四個,但是對金杏和金寶還是很有心的,尤其是對大兒一家,那更是滿滿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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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一邊說一邊走,時間倒是也過得快的,不知不覺就爬上了山頂。
站在坡頂往下看,這是四座大山圍城的一片山穀,從山頂到山腳下,都是一圈一圈的吊腳樓,齊齊整整的,山腳下有一大塊平地,平地中間是一座高塔型建築,村子裡有什麼大型活都在這塊平地上舉行,比如說祭祀、慶祝等,還有集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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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個村子比我們那邊富裕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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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這田家寨裡住的都是苗人,當年他們的祖先為了躲避戰,便找了這麼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,這裡有山有水,山腳下有可以開墾的耕地,附近的山腰有可以開墾的梯田,所以他們就選擇了在這裡定居。
原本,這裡的村民也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日子並不富裕,可隨著國家經濟的好轉,旅遊熱的興起,這塊地方不知怎麼被外界發覺了,說這是保存得最完整的苗族部落,完全是原生態的。
於是,田家寨出名了,一波又一波的遊客湧了進來,引起了各級政府的重視,修路,修房子,修旅館、修飯店。
可是遊客們來這裡奔的是想驗原生態的生活方式,人家不喜歡住賓館,更願意住在村民家裡,家中地方寬裕的村民嘗到了甜頭,把家裡的房子收拾一新,開起了客棧和飯館,其實也不是專門的飯館,就是家裡吃什麼,就給客人做什麼,百分百的原生態。
有那頭腦聰明的,見此也趕加蓋了房子,所以這麼多年過去了,這裡的村民現在家裡幾乎都開起了客棧和飯館,日子也就富裕起來了,再不濟的,也知道種點菜和養點鴨賣,連帶附近的幾座村子也跟著借了,可以到這裡的集市來賣菜賣糧食。
“這裡的村民有兩千多戶,還有世襲的苗王,你二姑家是做什麼的?”黎想問。
“好像他們家也開了客棧。”
黎想一說,金珠也想起來了,今年正月裡田長順騎著托車來接金珠姐幾個去住了一天,好像當時家裡還有客人,聽口音不是當地的,人家說的是標準的話。
“好了,我們騎車下去吧,快點去,趁著這會人多,東西能好賣一點。”黎想說完又騎上了單車。
這一次金珠靈巧多了,也不太害怕了,一盞茶的功夫兩人就沿著大道到了坡底,一路上金珠看到了不遊客,有的背著行李,有的是空著手,金珠留意的是那些小孩子的穿著,這裡的人出去一次不易,要是有價格合適樣子漂亮的服,金珠相信大家還是願意購買的。
“我們先去賣糍粑,一會領你去鋪子裡看繡線。”黎想把車子停靠在一棵樹下,領著金珠往人群裡走。
金珠也不懂,是第一次來市集,跟著黎想到了賣吃食的地方,黎想放下自己的籃子,打開上面的手巾,拿出一個糍粑擺在手巾上面,然後開始吆喝起來。
“賣糍粑了,賣糍粑了,一塊錢兩個,香香甜甜的純手工糯米糍粑。。。”
金珠一看他這樣,肯定不是第一次來,倒是有幾分佩服他,在的印象裡,讀書人應該都是很清高的。
金珠見他擺開了架勢,也從自己的籃子裡拿出兩條子,可是不會擺,也不會賣。
“你這是做什麼?”
“我想把這兩條子賣了,是我自己做的。”
“你會做服?”問完之後,黎想忽然明白過來,好像金珠的媽媽以前就是一個裁。
“賣服的要去那邊,你去那邊看看,順便問問別人的服什麼價錢。”黎想指著西北角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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