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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燒馬蜂

傍晚火紅的雲霞照亮了整個天空

平靜的月亮湖沐浴在夕中晶瑩亮,就如一塊金璀璨的金玉,無比耀眼麗。

日漸西沉,飛鳥歸巢,

儼然一幅落霞與孤鶩齊飛,秋水共長天一麗畫卷,真是令人流連忘返。

如此麗的景著實讓人著迷,無數的遊客不由自主的停了下來,紛紛拿起手機,拍下這可遇而不可求的夕景。

吃過晚飯,百無聊賴的張峰正準備到湖邊走走,當張峰來到湖邊,看到一對對年輕或手牽著手或促膝相擁,作爲單狗的張峰只得掩面而走。

“唉,手牽手,氣死單狗!”張峰搖頭苦笑。

有人說兄弟如手足,老婆如服,照樣說的話,那自己不都已經果奔了二十多年?想到這裡,張峰只得搖頭苦笑。

“大哥,我正要找你呢,沒想到這就遇到了你。”張峰正往家裡走,在家門口剛好遇到了張義。

“找我幹嘛呀?”張峰好奇的問道。

“嘿嘿,咱們晚上去燒馬蜂怎麼樣?”張義小聲的靠近詢問到。

“你在哪兒發現了馬蜂窩?”

“嘿嘿,我今天進山採蘑菇的時候,發現青岡林裡有一個大蜂窩,估計得有二三十斤呢。”張義得意的笑了笑然後說道。

“這麼大?”這麼大的蜂窩可不多見,張峰也十分驚喜。

“走!上二牛叔,然後咱們就出發。”

張峰雖然興,但也要好好準備準備,燒馬蜂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,反而十分危險。

所以三人都要心的準備,全副武裝,全上下不能有丁點兒果,否則一不小心被馬蜂叮一口,即使死不了也要層皮。

穿好特製的連裝備,頭上帶上頭盔,三人就迫不及待的鑽進了山林之中。

“好大一個馬蜂窩!”

雖然張峰早有心理準備,但當張峰來到青岡樹上的大蜂巢時,還是大吃一驚,這個蜂窩就像個巨型的蛋,直徑大約四五十公分,張峰估計整個蜂巢可能有三十來斤,這麼大的蜂窩還真是見。

“嘿嘿!看來咱們今天運氣真不錯!”二牛叔也驚喜的到。

“怎麼樣?是你來還是我來?”二牛叔看了張峰一眼然後詢問道。

“這樹太高還是你來吧,我在下面給你風。”三人中就二牛叔爬樹技巧最好,所以今天燒蜂窩的活理所當然的給了他。

“好,你們離遠點兒,我上了啊!”二牛叔叮囑一聲,吐口唾沫手,就麻利的向樹上的馬蜂窩爬去。

張峰兩人立馬遠離大樹,因爲燒馬蜂窩的時候,馬蜂會嘩嘩往下掉,掉下來的馬蜂可也十分危險,俗話說‘死蜂活刺’,要是不小心被紮上將會十分悽慘。

正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,兩人站的遠遠的,離大樹二三十米,

隨後兩人的盯著二牛叔,看他越爬越高,張峰在下面都有些張,但毫不見二牛叔的速度變慢,真是藝高人膽大,可能兇猛的馬蜂在他看來只是味的食

終於即將達到終點,二牛叔開始緩緩的靠近蜂窩,因爲一旦打草驚蛇,馬蜂到驚嚇,就會飛出蜂巢,瘋狂攻擊附近的人畜,相當瘋狂。

當二牛叔大約距離蜂巢一米多的左右時候,他小心翼翼的停了下來,打量了下四周還有樹下的況,發現張峰兩人距離較遠,於是打了個ok的手勢。

張峰兩人點點頭,立馬知道二牛叔這時要下手了,只見二牛叔從後腰拿出浸過煤油的火把,用火機點上火,

瞬間嘭的一聲,火把火星四濺,熊熊的火焰燃燒起來,照亮了整個樹梢。

就在這時,樹上的馬蜂終於發現的異常,嗡嗡的展翅飛出,但它們發現的太遲,二牛叔的火把已經到了蜂窩下,剛飛出來的馬蜂紛紛被燒死,噼裡啪啦的往下掉。

蜂窩中的馬蜂拼命的想要衝出火海,可惜爲時已晚,衝出的馬蜂幾乎全軍覆沒,

偶爾有些網之魚想要攻擊二牛叔,可惜面對全副武裝的二牛叔,本無從下手,

就這樣過了大約兩三分鐘,蜂窩裡終於不見馬蜂再衝出來,這一窩千上萬的馬蜂就這樣消亡,即將爲三人的口中的味。

看見蜂巢中的馬蜂全被燒死,二牛叔拿出蛇皮袋一下套上蜂窩,立馬住口子,然後擰斷馬蜂所在的樹枝,就這樣馬蜂窩終於進了二牛叔的口袋。

最後二牛叔將口袋扔了下來,張峰和張義趕跑過去撿起口袋,然後開始撿拾地上的馬蜂,這些馬蜂雖然被燒死,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味。

“二牛叔燒馬蜂的技真是厲害!”等到二牛叔下了樹,張義對著他豎著大拇指讚歎到。

“那是,不是我自誇,整個青山縣燒馬蜂比我厲害的人還沒出世呢!”二牛叔牛皮哄哄的說道。

“二牛叔!你這比裝的我給你99分,剩下一分是因爲你太驕傲。”張峰拍了拍二牛叔的肩膀說到。

“是嗎,我二牛從不吹牛,最大的優點就是說實話。”二牛叔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。

“嘿嘿,張義你知道二牛叔爲什麼二牛嗎?”

“爲什麼?”

“因爲牛皮厚啊!”張峰說著一溜煙就跑了。

“臭小子!你給我等著”二牛叔反應過來之後,立馬就向張峰追去。

張義一看山林裡黑燈瞎火的,也趕忙追了上去“唉,你們等等我啊!”

三人追追打打的,開著玩笑,很快就除了山林,回到了張峰家裡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大約兩個小時候,一大海碗香噴噴,炸的金黃的馬蜂就上桌了。

“啊!好香!”張義嗅了嗅一副被陶醉的樣子。

“嗯,好吃!這馬蜂炸的脆,香可口,味嘎嘣脆!大家都快嚐嚐……”二牛叔已經等不及,率先下手。

“不錯,這蜂卵炸也很棒,嚼起來充滿了韌勁,滿口噴香。”張峰也不自的讚歎到。

“大家等著,冰箱裡還有啤酒呢!”張峰又吃了一口才說道。

“有冰啤還說什麼?趕上啊!”油炸馬蜂那可是最好的下酒菜,一邊吃著香噴噴的馬蜂,一邊喝著冰爽的啤酒,啊呀,那種覺,真是令人期待。

“來,咱們來乾一杯!”倒好酒,張峰舉起酒杯到。

“幹!”

“幹!”

三人高興的喝著酒,吃著味的馬蜂,回憶著小時候的種種調皮,上樹捉鳥,下河魚,逃學戲水,放牛瓜。

幾乎每一種調皮搗蛋的事,三人都做過,回想起那時候的事,大家都忍不住哈哈大笑,

鄉村的生活如此簡單,生活習慣也代代相傳,看到小鴨子還有大他們,張峰就如同看到了小時候的自己,鄉村的印記是那樣的刻骨銘心,已經融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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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水小農民

第三十四章燒馬蜂

傍晚火紅的雲霞照亮了整個天空

平靜的月亮湖沐浴在夕中晶瑩亮,就如一塊金璀璨的金玉,無比耀眼麗。

日漸西沉,飛鳥歸巢,

儼然一幅落霞與孤鶩齊飛,秋水共長天一麗畫卷,真是令人流連忘返。

如此麗的景著實讓人著迷,無數的遊客不由自主的停了下來,紛紛拿起手機,拍下這可遇而不可求的夕景。

吃過晚飯,百無聊賴的張峰正準備到湖邊走走,當張峰來到湖邊,看到一對對年輕或手牽著手或促膝相擁,作爲單狗的張峰只得掩面而走。

“唉,手牽手,氣死單狗!”張峰搖頭苦笑。

有人說兄弟如手足,老婆如服,照樣說的話,那自己不都已經果奔了二十多年?想到這裡,張峰只得搖頭苦笑。

“大哥,我正要找你呢,沒想到這就遇到了你。”張峰正往家裡走,在家門口剛好遇到了張義。

“找我幹嘛呀?”張峰好奇的問道。

“嘿嘿,咱們晚上去燒馬蜂怎麼樣?”張義小聲的靠近詢問到。

“你在哪兒發現了馬蜂窩?”

“嘿嘿,我今天進山採蘑菇的時候,發現青岡林裡有一個大蜂窩,估計得有二三十斤呢。”張義得意的笑了笑然後說道。

“這麼大?”這麼大的蜂窩可不多見,張峰也十分驚喜。

“走!上二牛叔,然後咱們就出發。”

張峰雖然興,但也要好好準備準備,燒馬蜂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,反而十分危險。

所以三人都要心的準備,全副武裝,全上下不能有丁點兒果,否則一不小心被馬蜂叮一口,即使死不了也要層皮。

穿好特製的連裝備,頭上帶上頭盔,三人就迫不及待的鑽進了山林之中。

“好大一個馬蜂窩!”

雖然張峰早有心理準備,但當張峰來到青岡樹上的大蜂巢時,還是大吃一驚,這個蜂窩就像個巨型的蛋,直徑大約四五十公分,張峰估計整個蜂巢可能有三十來斤,這麼大的蜂窩還真是見。

“嘿嘿!看來咱們今天運氣真不錯!”二牛叔也驚喜的到。

“怎麼樣?是你來還是我來?”二牛叔看了張峰一眼然後詢問道。

“這樹太高還是你來吧,我在下面給你風。”三人中就二牛叔爬樹技巧最好,所以今天燒蜂窩的活理所當然的給了他。

“好,你們離遠點兒,我上了啊!”二牛叔叮囑一聲,吐口唾沫手,就麻利的向樹上的馬蜂窩爬去。

張峰兩人立馬遠離大樹,因爲燒馬蜂窩的時候,馬蜂會嘩嘩往下掉,掉下來的馬蜂可也十分危險,俗話說‘死蜂活刺’,要是不小心被紮上將會十分悽慘。

正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,兩人站的遠遠的,離大樹二三十米,

隨後兩人的盯著二牛叔,看他越爬越高,張峰在下面都有些張,但毫不見二牛叔的速度變慢,真是藝高人膽大,可能兇猛的馬蜂在他看來只是味的食

終於即將達到終點,二牛叔開始緩緩的靠近蜂窩,因爲一旦打草驚蛇,馬蜂到驚嚇,就會飛出蜂巢,瘋狂攻擊附近的人畜,相當瘋狂。

當二牛叔大約距離蜂巢一米多的左右時候,他小心翼翼的停了下來,打量了下四周還有樹下的況,發現張峰兩人距離較遠,於是打了個ok的手勢。

張峰兩人點點頭,立馬知道二牛叔這時要下手了,只見二牛叔從後腰拿出浸過煤油的火把,用火機點上火,

瞬間嘭的一聲,火把火星四濺,熊熊的火焰燃燒起來,照亮了整個樹梢。

就在這時,樹上的馬蜂終於發現的異常,嗡嗡的展翅飛出,但它們發現的太遲,二牛叔的火把已經到了蜂窩下,剛飛出來的馬蜂紛紛被燒死,噼裡啪啦的往下掉。

蜂窩中的馬蜂拼命的想要衝出火海,可惜爲時已晚,衝出的馬蜂幾乎全軍覆沒,

偶爾有些網之魚想要攻擊二牛叔,可惜面對全副武裝的二牛叔,本無從下手,

就這樣過了大約兩三分鐘,蜂窩裡終於不見馬蜂再衝出來,這一窩千上萬的馬蜂就這樣消亡,即將爲三人的口中的味。

看見蜂巢中的馬蜂全被燒死,二牛叔拿出蛇皮袋一下套上蜂窩,立馬住口子,然後擰斷馬蜂所在的樹枝,就這樣馬蜂窩終於進了二牛叔的口袋。

最後二牛叔將口袋扔了下來,張峰和張義趕跑過去撿起口袋,然後開始撿拾地上的馬蜂,這些馬蜂雖然被燒死,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味。

“二牛叔燒馬蜂的技真是厲害!”等到二牛叔下了樹,張義對著他豎著大拇指讚歎到。

“那是,不是我自誇,整個青山縣燒馬蜂比我厲害的人還沒出世呢!”二牛叔牛皮哄哄的說道。

“二牛叔!你這比裝的我給你99分,剩下一分是因爲你太驕傲。”張峰拍了拍二牛叔的肩膀說到。

“是嗎,我二牛從不吹牛,最大的優點就是說實話。”二牛叔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。

“嘿嘿,張義你知道二牛叔爲什麼二牛嗎?”

“爲什麼?”

“因爲牛皮厚啊!”張峰說著一溜煙就跑了。

“臭小子!你給我等著”二牛叔反應過來之後,立馬就向張峰追去。

張義一看山林裡黑燈瞎火的,也趕忙追了上去“唉,你們等等我啊!”

三人追追打打的,開著玩笑,很快就除了山林,回到了張峰家裡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大約兩個小時候,一大海碗香噴噴,炸的金黃的馬蜂就上桌了。

“啊!好香!”張義嗅了嗅一副被陶醉的樣子。

“嗯,好吃!這馬蜂炸的脆,香可口,味嘎嘣脆!大家都快嚐嚐……”二牛叔已經等不及,率先下手。

“不錯,這蜂卵炸也很棒,嚼起來充滿了韌勁,滿口噴香。”張峰也不自的讚歎到。

“大家等著,冰箱裡還有啤酒呢!”張峰又吃了一口才說道。

“有冰啤還說什麼?趕上啊!”油炸馬蜂那可是最好的下酒菜,一邊吃著香噴噴的馬蜂,一邊喝著冰爽的啤酒,啊呀,那種覺,真是令人期待。

“來,咱們來乾一杯!”倒好酒,張峰舉起酒杯到。

“幹!”

“幹!”

三人高興的喝著酒,吃著味的馬蜂,回憶著小時候的種種調皮,上樹捉鳥,下河魚,逃學戲水,放牛瓜。

幾乎每一種調皮搗蛋的事,三人都做過,回想起那時候的事,大家都忍不住哈哈大笑,

鄉村的生活如此簡單,生活習慣也代代相傳,看到小鴨子還有大他們,張峰就如同看到了小時候的自己,鄉村的印記是那樣的刻骨銘心,已經融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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