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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第九章

 紅館曾經紅極一時,樓亭館臺難計其數,常用的廂房說也有數十間,現在江河日下人才凋零,姑娘滿打滿算加起來也不到十個,就算每個人天天換不同的房間住,一個月也住不完。

 且屋中陳設布置都是當年的一流水準,雖說上了年頭,但質地良,澤如新,姑娘們都喜歡。

 這差不多是紅館繁華時代最后的見證。

 因此元墨頗有自信,拍著脯道:“姐姐你看上哪一間直管說!”

 人的下朝著旁邊的方向一點:“那間。”

 那邊是墻。

 墻上有道門,門后有座小院。茂盛的大樹把枝椏從墻頭出來,像一只張開來的綠大傘,其間出一角屋檐,白墻灰瓦,純然是江南風格,與這邊廂房的富麗大相異趣。

 “呃……”元墨頓時有點為難,“那是云姨的屋子。”

 “不是說哪一間都行?”

 “這個……我不是說過這兒原來雙璧坊嗎?雙璧是指二十年前最紅的兩名花魁,一個是紅姑紅悅天,還有一個是云姨云畫。”

 二十年前,紅悅天一舞傾人城,云畫一曲人魂,兩個人同姐妹,歌舞雙絕,并稱雙璧,名京師。

 云畫同時還雅擅丹青,詩文上亦頗為建樹,所出新曲皆是自己所作,更為文人墨客們所推崇,用紅姑的話來說,就是:“什麼勞什子雙璧,真正的花魁只有一個,那就是畫,我就是被拉上去湊數的。”

 京師每一位花魁的誕生都要經過層層篩選,當然不可能有湊數之說。據歡姐說,當年紅姑的歌尤在云姨之上,后來不知怎地壞了嗓子,才專攻舞技,并自創雙刀舞,是為一絕,人們說即使是公孫大娘劍舞也不一定比得上。

 正是因為兩人皆是驚才絕艷,不相伯仲,那一年的花榜才史無前例地出現了兩名花魁。

 “原來又是一個年老衰的伎。”人不以為意地,“你留著這些貨,也就難怪門庭冷落了。”

 元墨站住腳,喚了一聲:“姐姐。”

 生得一張娃娃臉,兩邊微微翹起,天生自帶三分笑意,在人面前一直小心殷勤,一直帶著笑臉,這會兒神卻頗為嚴肅。

 “紅館不止是一座樂坊,更是我的家,我是們的坊主,更是們的家主。不管是云姨還是歡姐,或是其它的姐妹們,既然進了紅館的門,就是我的家人,姐姐你莫要輕視們。”

 “家主?”

 人對這兩個字頗為玩味,“家主,便是這個家的主人,這個家里所有人都該伏在你腳下,你大可隨意們的去留。你這里生意明顯寡淡,卻留著許多閑人,這生意還做得下去嗎?還賺得了錢嗎?”

 “賺錢原本就是為了照顧們啊。”元墨的眸子里全是認真,“要是們都不在,我賺錢又有什麼用?”

 人看著半晌,再次重復自己的結論:“愚不可及。”

 “姐姐,你還年輕,你不知道伎們老去之后有多凄慘。就在去年冬天,一個昔年花魁就凍死在北里最角落的小巷。”

 元墨老氣橫秋地嘆了口氣,“你知道凍死是什麼滋味嗎?先是風像刀子一樣割著你的皮,割得一條條全是口子,這時候你反而覺得全火辣辣的,只剩疼,不覺得冷。但冷氣就順著這些看不見的口子鉆到你的骨頭里,把一點一點凍住,讓你再也睜不開眼……”

 人微嘲弄之:“說的好像你凍死過似的。”

 “可不是?要不是紅姑,我早就是路邊的一凍死骨了。”即便是隔了這麼多年,回想那種滋味,還是讓元墨打了個寒噤,“姐姐你真想住這兒?”

 著那片白墻灰瓦:“這里很像我的故鄉。”

 “咦?姐姐你記得自己的故鄉?”元墨道,“云姨是揚州人,這院子是仿著揚州的樣式建的,難道姐姐你也是?”

 “誰知道呢?說不定是。”人道,“總之,若要我留下,這地方我住定了。”

 元墨沒奈何,想了想,道:“你實在喜歡,就住我屋吧。”

 的屋子就在小院后廂。

 又代道:“云姨子不好,尤其是這里。”說著指了指腦袋。

 人道:“瘋子也養著,遲早關門大吉。”

 元墨惱了:“云姨不是瘋子!”

 這是元墨第一次在人面前發怒,像一只綿綿的小貓陡然間炸起了,呲出了牙。

 小院不大,整整齊齊地種著幾畦菜蔬,靠院墻搭著花架,現在還沒有開花,不過枝葉繁藏,綠意蔥蔥,也很是賞心悅目。

 另一邊是幾株大樹,樹下一張石桌,一名白長發的子,正在桌前提筆揮墨。

 元墨向人比了個噤聲的手勢,輕輕走向那人。

 還未走近,那人道:“我聽到了。”擱下筆,含笑轉過來。

 聲音清亮悅耳,以的年紀來說,過分年輕了。臉上不施脂卻和元墨一樣細膩,眸子也和元墨一樣,仿佛自帶著一層水,只有笑起來眼角出的細紋,才讓人驚覺的年歲遠比看起來要大。

 向元墨張開雙臂,元墨便把自己粘過去,笑道:“云姨,你是屬大王的嗎?耳朵老是這麼靈!”

 “我要是連寶寶的腳步聲都聽不出,還怎麼辨別十六琴音?”

 參選花榜的每一名伎都要拿出看家本領,云畫當年考的便是“聽音辨曲”。

 十六名琴師一起奏曲,曲目各不相同,且只奏三息之數。云畫過耳不忘,不單將十六支曲子一一辨出彈奏,還為每支曲子譜了新詞,信手拈來,不費吹灰之力。

 據說當時評花榜的文人雅客與達豪客們全都被震得雀無聲,好半晌才如雷般為云姨擊掌贊嘆。

 云畫著元墨的臉,滿臉慈:“我專門給你做了小餛飩,里面還放了你最喜歡的蛋皮蝦米,早上讓齊云給你送過去,你吃了嗎?吃了幾只?咸淡如何?”

 元墨張口就道:“一大碗全吃了,一只不剩。”

 云畫歡喜不已:“好,好,好,吃得飽飽,才能長得高高。哎呀,我的寶寶可不是長高了嗎?看,都有我高了。不對不對,哎呀,不對不對,比我還高呢……”

 又驚又喜,一疊聲喊,“齊云,齊云,快來,快來看!寶寶比我還高了!”

 一名中年男子從屋里走出來,手里端著托盤,托盤里放著茶壺與茶杯。他生得清瘦,穿一青布衫,通有一儒雅書卷氣。

 他放下托盤,一面斟茶,一面含笑道:“你天天給寶寶做那麼多好吃的,寶寶自然長得高。”

 說著,將茶杯遞到云畫面前,“畫了這半日,喝口茶吧。”

 云畫只圍著元墨轉,眼里全是驚喜的彩:“長這麼高,要做新裳了!齊云,快去買布來,我要給寶寶做裳!”

 齊云答應著。

 人站在一旁,看著這兩人哄著這個病人,臉上微有不耐之,元墨忙道:“云姨,裳不急,我有位客人,今后就住這里。”

 云畫順著的手指過去,目落在上,忽地,臉變了。

 這種變化,就像柳枝遇上清風,蓮瓣遇上微雨,時在此時展現出仙法,云畫好像重新回到十幾歲的,眉眼仿佛氤氳上一層朝般鮮妍的水汽。

 “你來了?”

 輕輕的,輕輕地開口,好像聲音大一些,就會驚散這夢境似的。緩緩走向人,腳步輕移,蓮步姍姍,春風的發的眸比這春風還要輕

 此時此刻,人心中只有一個想法:

 ——花中魁首,名不虛傳。

 “云姨,是——”元墨剛開口,齊云便止住了,齊云的聲音里有深深的嘆息之意:“罷了,就讓做一場夢吧。”

 “我一直在等你,你終于來了。”云畫走到人面前,輕輕拉起人的袖。

 人皺了皺眉頭,似乎打算甩開,元墨搶先一步,按住人的手,低聲道:“勞駕!看在我的面上,一會兒便好!”

 人只得耐著子,由云畫牽到石桌前,石桌上有一幅剛剛畫的畫,畫的是一名年輕男子在樹下執杯的模樣,他的角微翹,眼中帶笑,冠帶華貴,十分俊

 “你以前總求著我給你畫,我卻總也不肯畫,現在我畫了,你看看,可還喜歡?”云畫低聲問。

 人自然不愿意浪費這種時間,一臉無趣,元墨忙在后面推了推人的背脊,人不悅地回頭看元墨一眼。

 元墨雙手合什眨著眼睛,無聲乞求。

 人只得回過頭去,勉為其難道:“喜歡。”

 云畫歡喜無限,兩頰浮上的紅暈。

 元墨趁機道:“云姨你的丹青之妙絕天下,誰能不喜歡?這位客人累了,我先帶他回房歇息好不好?”

 云畫點點頭,人,眼中滿是深,深得近乎于凄楚了,“你去吧,不過,可要記得,我在等你,我一直一直在等你。”

 不得,快步往里走,一面走,一面低聲向元墨道:“這還不算瘋——”

 最后一個次被元墨跳起來一把捂住,元墨回頭向云畫出一個燦爛的笑臉,迅速把人拉進了屋,才松開手。

 “云姨很踏出小院,已經很久沒見過外人了,從前都是見了男人才這樣,今天不知怎麼了,可能是看你個子像男人一般高?”

 元墨打量人,忽然發現,人不單是個子高,那種拔的站姿、睥睨的神態,也實在很不人。

 不過目一落到人的臉龐上,元墨瞬間就覺得自己的想法很無稽——要是男人能漂亮這個樣子,整個北里的伎都要去跳河了。

 小時候,云姨見了男人便會犯病,出門時經常被巷子里的頑取笑,那便是元墨的戰場,誰敢笑,就帶著元寶沖上去把誰揍得滿地找牙。

 當然,有時候自己也會被揍得滿地找牙。

 云姨雖是神志不清,卻仿佛約明白元墨的傷和自己有關,好像是一踏出小院,元墨便總是鼻青臉腫回來。

 漸漸地云姨便不再出門了。

 小院了一個與世隔絕的世界,仿佛一只水晶盒子,盛著往日的回憶。就活在回憶里,不知道時流逝。

 這里有一直照顧的齊云,有一直照顧著的寶寶,今日還有一個一直等待的人回來了,元墨想,這也算是某種幸福吧。

 云姨為什麼會犯病,紅姑和歡姐都不肯說,元墨大概從只言片語中拼湊出了真相——

 云畫伎,也是更藝伎,也就是說,脂錢給得再多,也沒有人能幕之賓,待客只是詩酒相酬。

 但某一天有個人打破了這個慣例,他在云畫房中留了三天。

 這三天自然是山盟海誓恩無極,男人臨走的時候約定十天后來接回家。

 結果,十天后,男人沒有來,二十天,一百天……男人都沒有來。

 歡姐偶爾會用這個例子教導新姐妹們:“全天下的男人都靠不住。”

 人的觀點另有不同:“伎籍屬樂府,可能是你這云姨的價銀子太高,他贖不起,干脆跑了。”

 “才不是。像云姨紅姑這種頂級伎,籍冊早就贖在自己手里了。們是自由之,想和誰走就和誰走,不是銀子的事。再說了,就算是銀子難湊,難道不該回來說一聲嗎?怎麼能就這樣消失不見?”

 事已經過去了十多年,可元墨還是替云姨很生氣,咬牙道,“終有一天,我要把那個混蛋揪出來,讓他跪在云姨面前磕頭賠罪。”

 “這些陳芝麻爛谷子你說完沒有?”人的語氣里著一不耐煩,“屋子在哪里?”

 元墨也很想不悅。那可是昔年花魁的辛啊姐妹!看在你是自己人的份上才告訴你的!

 但看看人即使不耐煩也依然到無可挑剔的臉,登時氣平了。

 ——連生氣都那麼好看,當然怎樣都是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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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聞中的家主大人

第9章 第九章

 紅館曾經紅極一時,樓亭館臺難計其數,常用的廂房說也有數十間,現在江河日下人才凋零,姑娘滿打滿算加起來也不到十個,就算每個人天天換不同的房間住,一個月也住不完。

 且屋中陳設布置都是當年的一流水準,雖說上了年頭,但質地良,澤如新,姑娘們都喜歡。

 這差不多是紅館繁華時代最后的見證。

 因此元墨頗有自信,拍著脯道:“姐姐你看上哪一間直管說!”

 人的下朝著旁邊的方向一點:“那間。”

 那邊是墻。

 墻上有道門,門后有座小院。茂盛的大樹把枝椏從墻頭出來,像一只張開來的綠大傘,其間出一角屋檐,白墻灰瓦,純然是江南風格,與這邊廂房的富麗大相異趣。

 “呃……”元墨頓時有點為難,“那是云姨的屋子。”

 “不是說哪一間都行?”

 “這個……我不是說過這兒原來雙璧坊嗎?雙璧是指二十年前最紅的兩名花魁,一個是紅姑紅悅天,還有一個是云姨云畫。”

 二十年前,紅悅天一舞傾人城,云畫一曲人魂,兩個人同姐妹,歌舞雙絕,并稱雙璧,名京師。

 云畫同時還雅擅丹青,詩文上亦頗為建樹,所出新曲皆是自己所作,更為文人墨客們所推崇,用紅姑的話來說,就是:“什麼勞什子雙璧,真正的花魁只有一個,那就是畫,我就是被拉上去湊數的。”

 京師每一位花魁的誕生都要經過層層篩選,當然不可能有湊數之說。據歡姐說,當年紅姑的歌尤在云姨之上,后來不知怎地壞了嗓子,才專攻舞技,并自創雙刀舞,是為一絕,人們說即使是公孫大娘劍舞也不一定比得上。

 正是因為兩人皆是驚才絕艷,不相伯仲,那一年的花榜才史無前例地出現了兩名花魁。

 “原來又是一個年老衰的伎。”人不以為意地,“你留著這些貨,也就難怪門庭冷落了。”

 元墨站住腳,喚了一聲:“姐姐。”

 生得一張娃娃臉,兩邊微微翹起,天生自帶三分笑意,在人面前一直小心殷勤,一直帶著笑臉,這會兒神卻頗為嚴肅。

 “紅館不止是一座樂坊,更是我的家,我是們的坊主,更是們的家主。不管是云姨還是歡姐,或是其它的姐妹們,既然進了紅館的門,就是我的家人,姐姐你莫要輕視們。”

 “家主?”

 人對這兩個字頗為玩味,“家主,便是這個家的主人,這個家里所有人都該伏在你腳下,你大可隨意們的去留。你這里生意明顯寡淡,卻留著許多閑人,這生意還做得下去嗎?還賺得了錢嗎?”

 “賺錢原本就是為了照顧們啊。”元墨的眸子里全是認真,“要是們都不在,我賺錢又有什麼用?”

 人看著半晌,再次重復自己的結論:“愚不可及。”

 “姐姐,你還年輕,你不知道伎們老去之后有多凄慘。就在去年冬天,一個昔年花魁就凍死在北里最角落的小巷。”

 元墨老氣橫秋地嘆了口氣,“你知道凍死是什麼滋味嗎?先是風像刀子一樣割著你的皮,割得一條條全是口子,這時候你反而覺得全火辣辣的,只剩疼,不覺得冷。但冷氣就順著這些看不見的口子鉆到你的骨頭里,把一點一點凍住,讓你再也睜不開眼……”

 人微嘲弄之:“說的好像你凍死過似的。”

 “可不是?要不是紅姑,我早就是路邊的一凍死骨了。”即便是隔了這麼多年,回想那種滋味,還是讓元墨打了個寒噤,“姐姐你真想住這兒?”

 著那片白墻灰瓦:“這里很像我的故鄉。”

 “咦?姐姐你記得自己的故鄉?”元墨道,“云姨是揚州人,這院子是仿著揚州的樣式建的,難道姐姐你也是?”

 “誰知道呢?說不定是。”人道,“總之,若要我留下,這地方我住定了。”

 元墨沒奈何,想了想,道:“你實在喜歡,就住我屋吧。”

 的屋子就在小院后廂。

 又代道:“云姨子不好,尤其是這里。”說著指了指腦袋。

 人道:“瘋子也養著,遲早關門大吉。”

 元墨惱了:“云姨不是瘋子!”

 這是元墨第一次在人面前發怒,像一只綿綿的小貓陡然間炸起了,呲出了牙。

 小院不大,整整齊齊地種著幾畦菜蔬,靠院墻搭著花架,現在還沒有開花,不過枝葉繁藏,綠意蔥蔥,也很是賞心悅目。

 另一邊是幾株大樹,樹下一張石桌,一名白長發的子,正在桌前提筆揮墨。

 元墨向人比了個噤聲的手勢,輕輕走向那人。

 還未走近,那人道:“我聽到了。”擱下筆,含笑轉過來。

 聲音清亮悅耳,以的年紀來說,過分年輕了。臉上不施脂卻和元墨一樣細膩,眸子也和元墨一樣,仿佛自帶著一層水,只有笑起來眼角出的細紋,才讓人驚覺的年歲遠比看起來要大。

 向元墨張開雙臂,元墨便把自己粘過去,笑道:“云姨,你是屬大王的嗎?耳朵老是這麼靈!”

 “我要是連寶寶的腳步聲都聽不出,還怎麼辨別十六琴音?”

 參選花榜的每一名伎都要拿出看家本領,云畫當年考的便是“聽音辨曲”。

 十六名琴師一起奏曲,曲目各不相同,且只奏三息之數。云畫過耳不忘,不單將十六支曲子一一辨出彈奏,還為每支曲子譜了新詞,信手拈來,不費吹灰之力。

 據說當時評花榜的文人雅客與達豪客們全都被震得雀無聲,好半晌才如雷般為云姨擊掌贊嘆。

 云畫著元墨的臉,滿臉慈:“我專門給你做了小餛飩,里面還放了你最喜歡的蛋皮蝦米,早上讓齊云給你送過去,你吃了嗎?吃了幾只?咸淡如何?”

 元墨張口就道:“一大碗全吃了,一只不剩。”

 云畫歡喜不已:“好,好,好,吃得飽飽,才能長得高高。哎呀,我的寶寶可不是長高了嗎?看,都有我高了。不對不對,哎呀,不對不對,比我還高呢……”

 又驚又喜,一疊聲喊,“齊云,齊云,快來,快來看!寶寶比我還高了!”

 一名中年男子從屋里走出來,手里端著托盤,托盤里放著茶壺與茶杯。他生得清瘦,穿一青布衫,通有一儒雅書卷氣。

 他放下托盤,一面斟茶,一面含笑道:“你天天給寶寶做那麼多好吃的,寶寶自然長得高。”

 說著,將茶杯遞到云畫面前,“畫了這半日,喝口茶吧。”

 云畫只圍著元墨轉,眼里全是驚喜的彩:“長這麼高,要做新裳了!齊云,快去買布來,我要給寶寶做裳!”

 齊云答應著。

 人站在一旁,看著這兩人哄著這個病人,臉上微有不耐之,元墨忙道:“云姨,裳不急,我有位客人,今后就住這里。”

 云畫順著的手指過去,目落在上,忽地,臉變了。

 這種變化,就像柳枝遇上清風,蓮瓣遇上微雨,時在此時展現出仙法,云畫好像重新回到十幾歲的,眉眼仿佛氤氳上一層朝般鮮妍的水汽。

 “你來了?”

 輕輕的,輕輕地開口,好像聲音大一些,就會驚散這夢境似的。緩緩走向人,腳步輕移,蓮步姍姍,春風的發的眸比這春風還要輕

 此時此刻,人心中只有一個想法:

 ——花中魁首,名不虛傳。

 “云姨,是——”元墨剛開口,齊云便止住了,齊云的聲音里有深深的嘆息之意:“罷了,就讓做一場夢吧。”

 “我一直在等你,你終于來了。”云畫走到人面前,輕輕拉起人的袖。

 人皺了皺眉頭,似乎打算甩開,元墨搶先一步,按住人的手,低聲道:“勞駕!看在我的面上,一會兒便好!”

 人只得耐著子,由云畫牽到石桌前,石桌上有一幅剛剛畫的畫,畫的是一名年輕男子在樹下執杯的模樣,他的角微翹,眼中帶笑,冠帶華貴,十分俊

 “你以前總求著我給你畫,我卻總也不肯畫,現在我畫了,你看看,可還喜歡?”云畫低聲問。

 人自然不愿意浪費這種時間,一臉無趣,元墨忙在后面推了推人的背脊,人不悅地回頭看元墨一眼。

 元墨雙手合什眨著眼睛,無聲乞求。

 人只得回過頭去,勉為其難道:“喜歡。”

 云畫歡喜無限,兩頰浮上的紅暈。

 元墨趁機道:“云姨你的丹青之妙絕天下,誰能不喜歡?這位客人累了,我先帶他回房歇息好不好?”

 云畫點點頭,人,眼中滿是深,深得近乎于凄楚了,“你去吧,不過,可要記得,我在等你,我一直一直在等你。”

 不得,快步往里走,一面走,一面低聲向元墨道:“這還不算瘋——”

 最后一個次被元墨跳起來一把捂住,元墨回頭向云畫出一個燦爛的笑臉,迅速把人拉進了屋,才松開手。

 “云姨很踏出小院,已經很久沒見過外人了,從前都是見了男人才這樣,今天不知怎麼了,可能是看你個子像男人一般高?”

 元墨打量人,忽然發現,人不單是個子高,那種拔的站姿、睥睨的神態,也實在很不人。

 不過目一落到人的臉龐上,元墨瞬間就覺得自己的想法很無稽——要是男人能漂亮這個樣子,整個北里的伎都要去跳河了。

 小時候,云姨見了男人便會犯病,出門時經常被巷子里的頑取笑,那便是元墨的戰場,誰敢笑,就帶著元寶沖上去把誰揍得滿地找牙。

 當然,有時候自己也會被揍得滿地找牙。

 云姨雖是神志不清,卻仿佛約明白元墨的傷和自己有關,好像是一踏出小院,元墨便總是鼻青臉腫回來。

 漸漸地云姨便不再出門了。

 小院了一個與世隔絕的世界,仿佛一只水晶盒子,盛著往日的回憶。就活在回憶里,不知道時流逝。

 這里有一直照顧的齊云,有一直照顧著的寶寶,今日還有一個一直等待的人回來了,元墨想,這也算是某種幸福吧。

 云姨為什麼會犯病,紅姑和歡姐都不肯說,元墨大概從只言片語中拼湊出了真相——

 云畫伎,也是更藝伎,也就是說,脂錢給得再多,也沒有人能幕之賓,待客只是詩酒相酬。

 但某一天有個人打破了這個慣例,他在云畫房中留了三天。

 這三天自然是山盟海誓恩無極,男人臨走的時候約定十天后來接回家。

 結果,十天后,男人沒有來,二十天,一百天……男人都沒有來。

 歡姐偶爾會用這個例子教導新姐妹們:“全天下的男人都靠不住。”

 人的觀點另有不同:“伎籍屬樂府,可能是你這云姨的價銀子太高,他贖不起,干脆跑了。”

 “才不是。像云姨紅姑這種頂級伎,籍冊早就贖在自己手里了。們是自由之,想和誰走就和誰走,不是銀子的事。再說了,就算是銀子難湊,難道不該回來說一聲嗎?怎麼能就這樣消失不見?”

 事已經過去了十多年,可元墨還是替云姨很生氣,咬牙道,“終有一天,我要把那個混蛋揪出來,讓他跪在云姨面前磕頭賠罪。”

 “這些陳芝麻爛谷子你說完沒有?”人的語氣里著一不耐煩,“屋子在哪里?”

 元墨也很想不悅。那可是昔年花魁的辛啊姐妹!看在你是自己人的份上才告訴你的!

 但看看人即使不耐煩也依然到無可挑剔的臉,登時氣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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