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學后沒幾天,孟聽雨接到了趙鈴書打來的電話,跟確定好了時間地點,孟聽雨便約上李虹君準備去參加馨鈴公司的年會了。
好像也沒有太多時間去傷什麼,嚴格來說,並沒有什麼大事要去心,但生活中瑣碎小事太多,多到在收到盛韜消息時,也只能沉默良久后回復一句「一路平安,祝叔叔早日恢復健康」。
盛韜的心思,不是不知道。
他明明不舍,卻還是裝作坦然大方的樣子,不過是希記住的都是他好的一面,甚至於他留下相機這一舉背後的意思是什麼,也知道。
盛韜現在是很喜歡的,可是也有一句話做是人非。盛韜會不會回來,誰也不知道,他回來后對還有沒有,誰也不知道,真到了那個時候邊說不定也有人了,一切都是未知數。
沒辦法給盛韜什麼承諾,同樣,現在盛韜給的承諾,會聽進去,但不會太當真。
那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記得許下承諾時的心就好。
這一段,無法用「失敗」作為結尾。因為跟盛韜沒有發生過爭吵,兩人對彼此的覺停留在最恰當最濃烈時分開,如果非要用一個詞來形容,大概是無疾而終。
李虹君知道分手,很心的沒提起盛韜。年會是晚上七點準時開始,們下午都沒課,孟聽雨帶著李虹君在外面理髮店洗了個頭,特意讓理髮師給吹了很好看也很適合們這個年齡的髮型。
孟聽雨現在更適合直發。
李虹君的臉型則適合發尾卷。
從理髮店出來,兩人又跟趕場子一樣來了家容店。李虹君簡直嘆為觀止,覺得為了這次年會買一套新服已經是想像到的極限了,然而,孟聽雨又是帶著洗頭做造型,又是帶來……化妝??
接下來李虹君也傻眼了。
聽孟聽雨跟店員姐姐流化妝心得,覺自己是在聽天書的傻子。
臨走前,兩個店員姐姐都掏出手機要加孟聽雨好友,大概是一見如故。
從店裏出來時天已經黑了,孟聽雨重生以來,絕大多數時候都是習慣了坐公地鐵,這一次沒吝嗇,打了個車帶著李虹君去了君庭酒店。
馨鈴公司的年會就在這裏的宴會廳舉辦。
酒店的宴會廳都有好幾個,馨鈴訂的是最大的那個,可容納幾百人。
孟聽雨跟李虹君只是學生,並不起眼,宴會廳特別熱鬧,在行政人員的帶領之下,兩人座,趙鈴的書將們兩個人安排在了設計部這幾桌上。
設計部除了兩個領導,其他員工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,沒一會兒們就打一片。
跟孟聽雨對接的同事劉琪,劉琪之前都是跟孟聽雨在手機上聯繫,這是兩人頭一回見面,劉琪驚嘆不已,「蘇沒說你是大啊!怎麼辦,我還說給你介紹男朋友,好糗!」
孟聽雨抿笑,「謝謝你,不過我暫時還不想談。」
此話一出,另一個同部門的年輕男人目炯炯地盯著,很大膽地詢問,「所以,孟小姐現在沒有男朋友?」
桌上其他人看了過來,出意味深長的神。
孟聽雨抬手,將頭髮捋在耳後,淺淺一笑,「沒有,不過暫時還不需要前輩們給我介紹男朋友,太忙了,沒空談。」
年輕男人卻好似不在乎的婉拒,「那以後我們部門活,孟小姐有空也一起來玩,我們也可以流一下設計心得。」
馨鈴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輕員工居多,孟聽雨也關注過他們這兩年的服裝風格,看得出來高層領導想要改革,前幾年馨鈴更像是代加工廠,這兩年們聘請了很多年輕員工,就是想為公司注新鮮,打造自己的服裝品牌。
知道這件事後,孟聽雨也終於理解為什麼趙鈴會跟簽合同了。
趙鈴現在是不想放棄任何打造品牌的機會,聽劉琪說,跟另一個大老闆是痛下決心,花了很高的工資從別的公司挖到了設計人才。那麼,趙鈴看上了一點點點小小的創意要簽一份合同,就一點兒都不奇怪了。
不過了解越多,孟聽雨反而越鎮定。
可以賺點小錢,但要想走這條路,很難很難。
正在孟聽雨思索未來時,有人來了邊,主跟打了招呼。扭頭一看,是一個年輕短髮人,整個人看起來很乾練。
「孟小姐是吧?」人笑意盈盈地跟了一杯,「我去年也來參加過年會,看到了很多生面孔,有點好奇,問了蘇,蘇說你還是學生呢。」
孟聽雨沒敢在這樣的場合喝酒,杯子裏也是柳丁,但還是跟杯,抿了一小口,算是回應。
「忘記自我介紹了,我董曼,是繁錦社人周刊副主編,嗯……你也可以我mandy。」
孟聽雨對這樣的際也算是遊刃有餘,曾經陪著徐朝宗出席了很多應酬聚會,也因為工作跟很多人打過道,此刻也不會怯。
跟董曼聊過幾個回合后,董曼終於說明了來意,「孟小姐,我剛聽蘇說你是燕大的學生,還是新傳專業的,既然你想找兼職的話,不如來找我。」
孟聽雨聞言微微一頓。
其實以後要走什麼樣的路,只有個大致的思路。
像前世他們同學中,有一畢業就去考公的,也有去電視臺的,當時選擇的是去電視臺,從實習到轉正,再從轉正到升職,這條路看著很鮮,但如今回憶起來已經是心俱疲,現在既然重生了,是不是該走一條之前從未走過的路呢?
繁錦社現在比起獨佔鰲頭的那幾家紙,在知名度上,的確稍微遜一些,但由於社長跟總主編的犀利眼,後來也是風生水起。
「孟小姐?」董曼見孟聽雨沒接話,又了一聲,微微一笑,「你覺得我的提議怎麼樣?」
孟聽雨當然欣然應允,兩人換了聯繫方式。
李虹君在年會上也有意外的收穫,也加了幾個法務部員工的聯繫方式,一臉雀躍。
董曼在知道李虹君是法學院的學生后,又很積極地跟換了電話號碼,還眨了眨眼,自我調侃,「說不定以後還要請李律幫我打司的。」
*
年會結束時剛好九點半。
其他部門都有自己的活,孟聽雨跟李虹君也都婉拒了邀約。李虹君聽他們說要去酒吧就連忙擺手,連KTV都很去,更別說去這樣鬧騰的場所,孟聽雨則是有任務在。
姑媽跟姑父開的店生意蒸蒸日上,竟然有津市人想要來加盟,夫妻倆也不太了解這一塊,怕被人坑,特地跑去津市出差。
兩人都不放心章一鳴一個人在家,索就把孩子丟到哥嫂那邊去了。
孟聽雨今天上午就收到了章一鳴發來的消息,他非要去接他。姐弟倆很好,以前還常在一塊兒玩,自從孟聽雨上大學住校后,一個月也就見那麼兩回,孟聽雨直接答應了,誰知道章一鳴順桿子往上爬,接到他后,他又嚷嚷著要去學校附近的地下食廣場吃宵夜。
看著如今還是大孩子的一鳴,孟聽雨慨卻也頭疼。
後來一鳴越來越像一個大人,畢業后參加工作,又談結婚生子,但他們之間的一直沒變,在聽說跟徐朝宗要離婚時,家裏長輩都來勸,只有一鳴找到,聲音沙啞地問,是不是徐朝宗對不起了。
他大有一副,如果點頭,他就要提刀去砍了徐朝宗的架勢。
明明徐朝宗那時候還是他的大老闆。
現在想想,之所以能果斷離婚,逃離不想要的生活,大概就是親人們給的勇氣了。
孟聽雨雖然很想打章一鳴,但想起過往的種種,還是無奈地點頭答應了。
姐弟倆來到地下食廣場。
這一片有好幾所高中,到了放學這個點,本就不愁生意。
章一鳴坐在炸串攤眼地著,孟聽雨實在沒什麼胃口,起,拿起錢包瞥了他一眼,「你在這等著,我去買點喝的。」
章一鳴現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炸串師傅上,聞言也只是嗯嗯嗯了幾聲。
太香了。
上完晚自習來這麼一頓,靈魂都得到了滿足。
孟聽雨的母校也在這附近,明明去年冬天還經常路過這邊,但現在走在這中間,總有種恍如隔世的覺。
循著記憶找到了一家手工酸店。
在攤位前猶豫了一分鐘之久,終於確定了自己要吃什麼口味,「藍莓酸吧,多錢?」
其實很多年沒來這邊的食廣場了,但也依稀記得,在高中那三年裏,對這裏的藍莓酸可謂是有獨鍾。
低頭打開錢包要掏錢。
突然,骨指分明又乾淨修長的手出現在的視野中,有人將錢放在攤位上。
還沒等回頭,聽到了悉而又陌生的聲音。
那人聲音有幾分低緩清冽,「我來付,老闆,麻煩多放點藍莓果醬,謝謝。」
怔住,再抬眸時,總算看清了他的面龐。
「聽雨,好久不見。」男生穿著校服,碎發清爽,上有種年獨有的清瘦,乾淨又出眾。
周圍人來人往,聲音嘈雜,這一刻彷彿為了電影里的背景音。
正上演著一出久別重逢的戲碼。
孟聽雨看著他,彎了下,輕聲道:「方以恆,好久不見。」
其實也沒有很久,在重生前就見過他。
這個世界說起來很大,但也很小,上大學后很會跟他有見面的機會,大概隔幾年會到一次,都是在他們共同的同學朋友的結婚宴上。後來,跟徐朝宗結婚時,還收到了他託人送來的紅包,紅包背面是瀟灑凌厲的字跡——祝你幸福。
是什麼時候又見面的呢?
在離婚前一年,媽因病住院,當時彩超結果不是很理想,醫生建議穿刺,嚇壞了,也不敢在父母面前表現出來,只是給徐朝宗打電話,徐朝宗在外地出差,他在電話里安,他買了第二天最早一班的飛機,馬上就趕回來。
掛了電話后,獃獃地坐在醫院某一層樓的長椅上。
什麼都沒想,大腦一片空白,突然有人站在面前,擋住了頭上的。
抬起頭來,竟然是穿著白大褂的方以恆。
彼時他們已經有近十年沒見了。
他有些驚訝,低低問,「怎麼在醫院,生病了嗎?」
開學后沒幾天,孟聽雨接到了趙鈴書打來的電話,跟確定好了時間地點,孟聽雨便約上李虹君準備去參加馨鈴公司的年會了。
好像也沒有太多時間去傷什麼,嚴格來說,並沒有什麼大事要去心,但生活中瑣碎小事太多,多到在收到盛韜消息時,也只能沉默良久后回復一句「一路平安,祝叔叔早日恢復健康」。
盛韜的心思,不是不知道。
他明明不舍,卻還是裝作坦然大方的樣子,不過是希記住的都是他好的一面,甚至於他留下相機這一舉背後的意思是什麼,也知道。
盛韜現在是很喜歡的,可是也有一句話做是人非。盛韜會不會回來,誰也不知道,他回來后對還有沒有,誰也不知道,真到了那個時候邊說不定也有人了,一切都是未知數。
沒辦法給盛韜什麼承諾,同樣,現在盛韜給的承諾,會聽進去,但不會太當真。
那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記得許下承諾時的心就好。
這一段,無法用「失敗」作為結尾。因為跟盛韜沒有發生過爭吵,兩人對彼此的覺停留在最恰當最濃烈時分開,如果非要用一個詞來形容,大概是無疾而終。
李虹君知道分手,很心的沒提起盛韜。年會是晚上七點準時開始,們下午都沒課,孟聽雨帶著李虹君在外面理髮店洗了個頭,特意讓理髮師給吹了很好看也很適合們這個年齡的髮型。
孟聽雨現在更適合直發。
李虹君的臉型則適合發尾卷。
從理髮店出來,兩人又跟趕場子一樣來了家容店。李虹君簡直嘆為觀止,覺得為了這次年會買一套新服已經是想像到的極限了,然而,孟聽雨又是帶著洗頭做造型,又是帶來……化妝??
接下來李虹君也傻眼了。
聽孟聽雨跟店員姐姐流化妝心得,覺自己是在聽天書的傻子。
臨走前,兩個店員姐姐都掏出手機要加孟聽雨好友,大概是一見如故。
從店裏出來時天已經黑了,孟聽雨重生以來,絕大多數時候都是習慣了坐公地鐵,這一次沒吝嗇,打了個車帶著李虹君去了君庭酒店。
馨鈴公司的年會就在這裏的宴會廳舉辦。
酒店的宴會廳都有好幾個,馨鈴訂的是最大的那個,可容納幾百人。
孟聽雨跟李虹君只是學生,並不起眼,宴會廳特別熱鬧,在行政人員的帶領之下,兩人座,趙鈴的書將們兩個人安排在了設計部這幾桌上。
設計部除了兩個領導,其他員工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,沒一會兒們就打一片。
跟孟聽雨對接的同事劉琪,劉琪之前都是跟孟聽雨在手機上聯繫,這是兩人頭一回見面,劉琪驚嘆不已,「蘇沒說你是大啊!怎麼辦,我還說給你介紹男朋友,好糗!」
孟聽雨抿笑,「謝謝你,不過我暫時還不想談。」
此話一出,另一個同部門的年輕男人目炯炯地盯著,很大膽地詢問,「所以,孟小姐現在沒有男朋友?」
桌上其他人看了過來,出意味深長的神。
孟聽雨抬手,將頭髮捋在耳後,淺淺一笑,「沒有,不過暫時還不需要前輩們給我介紹男朋友,太忙了,沒空談。」
年輕男人卻好似不在乎的婉拒,「那以後我們部門活,孟小姐有空也一起來玩,我們也可以流一下設計心得。」
馨鈴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輕員工居多,孟聽雨也關注過他們這兩年的服裝風格,看得出來高層領導想要改革,前幾年馨鈴更像是代加工廠,這兩年們聘請了很多年輕員工,就是想為公司注新鮮,打造自己的服裝品牌。
知道這件事後,孟聽雨也終於理解為什麼趙鈴會跟簽合同了。
趙鈴現在是不想放棄任何打造品牌的機會,聽劉琪說,跟另一個大老闆是痛下決心,花了很高的工資從別的公司挖到了設計人才。那麼,趙鈴看上了一點點點小小的創意要簽一份合同,就一點兒都不奇怪了。
不過了解越多,孟聽雨反而越鎮定。
可以賺點小錢,但要想走這條路,很難很難。
正在孟聽雨思索未來時,有人來了邊,主跟打了招呼。扭頭一看,是一個年輕短髮人,整個人看起來很乾練。
「孟小姐是吧?」人笑意盈盈地跟了一杯,「我去年也來參加過年會,看到了很多生面孔,有點好奇,問了蘇,蘇說你還是學生呢。」
孟聽雨沒敢在這樣的場合喝酒,杯子裏也是柳丁,但還是跟杯,抿了一小口,算是回應。
「忘記自我介紹了,我董曼,是繁錦社人周刊副主編,嗯……你也可以我mandy。」
孟聽雨對這樣的際也算是遊刃有餘,曾經陪著徐朝宗出席了很多應酬聚會,也因為工作跟很多人打過道,此刻也不會怯。
跟董曼聊過幾個回合后,董曼終於說明了來意,「孟小姐,我剛聽蘇說你是燕大的學生,還是新傳專業的,既然你想找兼職的話,不如來找我。」
孟聽雨聞言微微一頓。
其實以後要走什麼樣的路,只有個大致的思路。
像前世他們同學中,有一畢業就去考公的,也有去電視臺的,當時選擇的是去電視臺,從實習到轉正,再從轉正到升職,這條路看著很鮮,但如今回憶起來已經是心俱疲,現在既然重生了,是不是該走一條之前從未走過的路呢?
繁錦社現在比起獨佔鰲頭的那幾家紙,在知名度上,的確稍微遜一些,但由於社長跟總主編的犀利眼,後來也是風生水起。
「孟小姐?」董曼見孟聽雨沒接話,又了一聲,微微一笑,「你覺得我的提議怎麼樣?」
孟聽雨當然欣然應允,兩人換了聯繫方式。
李虹君在年會上也有意外的收穫,也加了幾個法務部員工的聯繫方式,一臉雀躍。
董曼在知道李虹君是法學院的學生后,又很積極地跟換了電話號碼,還眨了眨眼,自我調侃,「說不定以後還要請李律幫我打司的。」
*
年會結束時剛好九點半。
其他部門都有自己的活,孟聽雨跟李虹君也都婉拒了邀約。李虹君聽他們說要去酒吧就連忙擺手,連KTV都很去,更別說去這樣鬧騰的場所,孟聽雨則是有任務在。
姑媽跟姑父開的店生意蒸蒸日上,竟然有津市人想要來加盟,夫妻倆也不太了解這一塊,怕被人坑,特地跑去津市出差。
兩人都不放心章一鳴一個人在家,索就把孩子丟到哥嫂那邊去了。
孟聽雨今天上午就收到了章一鳴發來的消息,他非要去接他。姐弟倆很好,以前還常在一塊兒玩,自從孟聽雨上大學住校后,一個月也就見那麼兩回,孟聽雨直接答應了,誰知道章一鳴順桿子往上爬,接到他后,他又嚷嚷著要去學校附近的地下食廣場吃宵夜。
看著如今還是大孩子的一鳴,孟聽雨慨卻也頭疼。
後來一鳴越來越像一個大人,畢業后參加工作,又談結婚生子,但他們之間的一直沒變,在聽說跟徐朝宗要離婚時,家裏長輩都來勸,只有一鳴找到,聲音沙啞地問,是不是徐朝宗對不起了。
他大有一副,如果點頭,他就要提刀去砍了徐朝宗的架勢。
明明徐朝宗那時候還是他的大老闆。
現在想想,之所以能果斷離婚,逃離不想要的生活,大概就是親人們給的勇氣了。
孟聽雨雖然很想打章一鳴,但想起過往的種種,還是無奈地點頭答應了。
姐弟倆來到地下食廣場。
這一片有好幾所高中,到了放學這個點,本就不愁生意。
章一鳴坐在炸串攤眼地著,孟聽雨實在沒什麼胃口,起,拿起錢包瞥了他一眼,「你在這等著,我去買點喝的。」
章一鳴現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炸串師傅上,聞言也只是嗯嗯嗯了幾聲。
太香了。
上完晚自習來這麼一頓,靈魂都得到了滿足。
孟聽雨的母校也在這附近,明明去年冬天還經常路過這邊,但現在走在這中間,總有種恍如隔世的覺。
循著記憶找到了一家手工酸店。
在攤位前猶豫了一分鐘之久,終於確定了自己要吃什麼口味,「藍莓酸吧,多錢?」
其實很多年沒來這邊的食廣場了,但也依稀記得,在高中那三年裏,對這裏的藍莓酸可謂是有獨鍾。
低頭打開錢包要掏錢。
突然,骨指分明又乾淨修長的手出現在的視野中,有人將錢放在攤位上。
還沒等回頭,聽到了悉而又陌生的聲音。
那人聲音有幾分低緩清冽,「我來付,老闆,麻煩多放點藍莓果醬,謝謝。」
怔住,再抬眸時,總算看清了他的面龐。
「聽雨,好久不見。」男生穿著校服,碎發清爽,上有種年獨有的清瘦,乾淨又出眾。
周圍人來人往,聲音嘈雜,這一刻彷彿為了電影里的背景音。
正上演著一出久別重逢的戲碼。
孟聽雨看著他,彎了下,輕聲道:「方以恆,好久不見。」
其實也沒有很久,在重生前就見過他。
這個世界說起來很大,但也很小,上大學后很會跟他有見面的機會,大概隔幾年會到一次,都是在他們共同的同學朋友的結婚宴上。後來,跟徐朝宗結婚時,還收到了他託人送來的紅包,紅包背面是瀟灑凌厲的字跡——祝你幸福。
是什麼時候又見面的呢?
在離婚前一年,媽因病住院,當時彩超結果不是很理想,醫生建議穿刺,嚇壞了,也不敢在父母面前表現出來,只是給徐朝宗打電話,徐朝宗在外地出差,他在電話里安,他買了第二天最早一班的飛機,馬上就趕回來。
掛了電話后,獃獃地坐在醫院某一層樓的長椅上。
什麼都沒想,大腦一片空白,突然有人站在面前,擋住了頭上的。
抬起頭來,竟然是穿著白大褂的方以恆。
彼時他們已經有近十年沒見了。
他有些驚訝,低低問,「怎麼在醫院,生病了嗎?」